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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杜莎 LoRA 案二审落槌:值钱的是说理,不是结论

发布于 2026年10月23日
美杜莎 LoRA 案二审落槌:值钱的是说理,不是结论

二十来张动画截图,一份付费视频会员,一个抠图工具,再加上某个平台上那个「训练 LoRA」的按钮。这就是一起中国著作权案的全部事实,如今二审已经判完;而比结果更值得看的,是中间的论证。

原告持有国产长篇动画《斗破苍穹》中美杜莎一角的角色设计。一名用户截取了该角色二十多帧画面,做了修整,喂进平台的 LoRA 训练功能,训出两个小模型——一个以一套新服装命名,一个以当前版本命名。他把两个都发布在了平台上。随后其他用户输入提示词,就得到了美杜莎的图像,有的几乎一模一样,有的相当接近。

原告诉请平台赔偿 200 万元、用户赔偿 20 万元,并要求在 15 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。法院认定用户侵权,平台则不承担责任。两个结论都重要,但夹在中间的那段说理才是真正该读的部分。

复制是再现,不是存储

二审的说理只靠一步教义上的挪移:复制权的本质是「再现」之权,也就是让作品重新可被感知。不是把它存下来,不是让模型去学它,而是把它重新呈现出来。

法院随后把这条链切成三段,逐段判断。

第一段:截取屏幕画面、裁剪成一个训练包。这是复制,构成侵权。

第二段:把训练包投进 LoRA 训练。法院认为这未必构成复制,而它采纳的那套解释,才是本案真正的转折点。LoRA 学到的是一个低秩的权重偏移矩阵。用法院的话说,这是低秩的统计压缩,而不是对原图的编码。那些参数没法再拼回原来那张图。

第三段:用户发出提示词、模型输出与原作实质性相似的画面——这一刻,复制才完成,责任也才落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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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技术细节决定了判决

这是中国法院第一次必须在判决书里回答:LoRA 里到底装了什么。它采纳的答案是大多数机器学习工程师会给出的那个:一个秩分解后的增量,几百万个数字,改变基座模型的行为方式,里面不存有任何一张训练图像的可检索副本。

这一点之所以关键,是因为它把大家习惯性混为一谈的两件事分开了。拿作品去训练,和把作品再现出来,是两个不同的行为;后者需要第二个行为主体——那个敲下提示词的人。法院搭起了一条因果链,链条末端站着一只具体的人手。

它还给出了一条不靠感觉的判断标准。输出实质性相似,复制就发生了;不相似,就没有。这是一个被告真能据以抗辩的标准,而不像「模型看过你的作品」那种说法。

可以对照英国的 Getty 诉 Stability 案:专家证据确认,Stable Diffusion 的权重并不存储、也不包含训练图像的副本,只包含由这些图像导出的统计模式。英国法院据此驳回了间接侵权的请求。Getty 已获准就「侵权复制件」的解释提起上诉,听证预计在 11 月。两个法域、两套法条,最后落到同一幅技术图景上。

平台能脱身,靠的是流程,不是清白

平台这一关过得比看上去要脆,这一段其他平台应该读两遍。

法院并没有认定「提供训练功能」本身是安全的。它认定的是:这次有针对性的训练是由用户完成的——基座模型是他选的,素材是他上传的,参数是他设的。平台提供的是基座模型、算力和发布渠道。平台要不要担责,取决于它有没有尽到与其信息管理能力相适应的注意义务——而在这个案子里,它下架了模型,还通知了镜像了数据的境外平台。

这份判决该当成一张清单来读,而不是一张赦免状。通知、下架,以及一条留有记录的升级路径,才是平台换来这个结果的原因。一个托管 LoRA 的平台,在权利人投诉时什么都不做,处境就完全不同,同一个法院也会这么说。

一审还留了一根线头。在另一起涉及奥特曼 LoRA 的杭州案件中,一审法院探讨过:在没有证据表明训练意在利用作品表达上的独创性、也没有对权利人造成不合理损害时,训练是否可以构成合理使用。二审没有走到这个问题。所以合理使用这扇门在中国实践中还开着,只是还没人真正走进去。

更大的框架在九月落地

9 月 7 日,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》,这是国内针对这一类纠纷的第一套司法规则。第 12 条按服务类型、训练数据来源、各方参与程度、所采取的措施以及获利情况,在开发者、提供者和用户之间分配责任。

它也给主张不侵权的开发者加了举证负担:要拿出训练数据来源的证据、训练过程的记录,以及模型如何运行的说明。第 14 条则另外确认,AI 辅助完成的发明可以申请专利,但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。

这跟美杜莎案的判决是同一套结构,只是被一般化了。责任跟着解释能力走。手里握着技术事实的一方,就背着把事实说清楚的负担。

这套说理可能在哪里断掉

低秩这套论证,用在二十张图训出来的小 LoRA 上非常干净。训练集一大、秩一高,它就开始晃:因为到某个点上,模型可能是在记,而不是在概括,「统计压缩」和「有损副本」之间的界线也就不再一目了然。

Getty 在英国的案子已经在这里插了个标:双方专家都同意,在某些条件下 Stable Diffusion 会输出带 Getty 水印的图像,因为训练数据里有带水印的图,而模型记得足够牢,能把水印复现出来。英国法院把商标方面的认定限制在三张示例图上,并基于证据驳回了针对 SDXL 和 v1.6 的更广泛主张。教训不是「记忆不会发生」,而是记忆必须按模型、按提示词、按输出逐项证明。

这份判决接下来就会在这里受检验。如果原告能证明单条提示词就能稳定地重新生成某个受保护角色,第三段就闭合了,责任也就回来了。以后每个案子里的技术问题都会是:试了几次。

如果你在训 LoRA,这意味着什么

从本案能落出的实操规则并不复杂。别用没拿到授权的受版权保护画面去搭训练集,哪怕你只是私下用来做个工具。别发布一个全部用途就是复现某个特定受保护角色的模型。如果你运营平台,先把下架通道建好,再建市集。

还有一条没被判决写出来、但大概应该写出来的规则:模型不是复制件,输出才是。也就是说,风险住在提示词里,而提示词是这条流水线上唯一还由人手写下的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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